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继续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实施。现将县级财政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我县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县本级2019年资金安排实际情况,对5个单位(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19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1个政策性支出项目开展政策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方式采取预算单位(部门)自评再抽取重点评价的方式开展,完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指导要求和工作原则,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到“四本预算”,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百家桥等六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县级配套资金项目)一并纳入了2020年绩效评价范围,切实加强了“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重点选取了19个预算项目和1个政策项目,项目绩效评价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到“四本预算”,项目支出资金量14517.91万元;1个政策项目,涉及资金量2000万元; 2020年我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全县75个(机构改革后预算单位数)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中选取了5个单位(部门)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对象,评价资金量8329.66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夯实评价基础。为了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有序进行,我局向各预算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0〕270号)文件,明确评价范围、对象等,指导单位做好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撰写自评报告,为重点绩效评价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优化评价方式。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更好地推进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我局2020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并及时与中标中介机构联系,衔接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前期调查,提前查看自评报告,了解相关单位总体概况,并到单位开展现场评价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评价方式全方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加强联动协作。强化股室间、部门和中介机构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传达工作信息,协调解决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4. 开展专题培训。按照工作要求,县财政局于2020年10月组织召开全县绩效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再次对做好今年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各参评人员要掌握真实的基础资料,客观、公正、科学搞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二、评价结果
(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