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政策落实,促进充分就业。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2021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27258元,同比增长9.9%,增幅排全市第2位。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截至11月24日,城镇新增就业5532人,完成市局目标(下同)的114.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52人,完成 93.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1人,完成 178.6%;城镇登记失业率3.98%,控制在目标任务4.4%以内。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43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479人,护渔员公益性岗位32个,疫情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531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17万元。做实用工招聘活动,每月定期在县内举行服务企业用工招聘会,不定期在各镇(街道)开展“送岗位下乡入村”招聘活动,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牵线搭桥,确保企业招工信息递得出、求职人员收得到。已开展各类培训2803人,完成78.19%,其中以工代训1175人,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800人,创业培训828人,发放培训补贴222.96万元;发放创业补贴14人14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3人3万元,返乡农民工11人11万元;青年参加就业见习68人,完成104.6%;开展“送岗位下乡入村”、就业援助月等各类招聘会16期,共计256家企业累计提供7868个就业岗位,达成意向性协议819人。
5.加强扩面征缴,提高保障能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稳步推进,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宣讲活动,进行社保政策宣讲和问题解答,覆盖全县197个村(社区),完成200余场次政策解答,服务群众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截至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8356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860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70500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1856人);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394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收1980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75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12054万元);征收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3086.24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300人,征收工伤保险费703万元。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2021年1—11月定期养老待遇发放43273人,发放金额59978万元;病残津贴发放25人,发放金额10.17万元;死亡一次性拨付921人,拨付金额1545.64万元;森工发放人数168人,发放金额542.48万元;工伤定期发放人数30人,发放金额63.75万元;工伤一次性拨付73人次,拨付金额471.90万元;为615名遗属发放生活困难补助386.81万元;为544名改制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两保待遇差”资金470.59万元;为543名死亡人员发放丧葬抚恤金1734万元(其中为70名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发放丧葬抚恤金707万元,为473名企业参保死亡人员发放丧葬抚恤金1027万元);预兑付3669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0年度目标考核定补资金2102.32万元。各项基金发放率达100%。退休“中人”待遇重计和资格认证工作如期完成,全面完成2014年10月—2019年12月第二批、第三批退休“中人”待遇的缴费基数清理工作,完成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483人、改制人员73人、两保差人员487人、遗属598人的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对2021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05人,逐一完成老标准数据采集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宣传解释工作到位,人员情况稳定,确保了零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