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办法和措施。
(二)按照县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办理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议案、提案。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承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职责。
(五)负责全县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六)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七)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论证工作。拟订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承担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的有关职责分工。(1)城市建设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业、招标代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工作,开展前述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前述范围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2)园林绿化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损坏、占用、侵占园林绿化等行为的行政处罚。(3)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主要街道排污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环卫设施建设。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负责燃气管道、送水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卫设施维护和监督管理,对挪用、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燃气管道、送水管道以及盗用水、气等行为的行政处罚。(4)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与大英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测评,提供噪声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油烟排放的现场检测,提供油烟排放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车辆超载、超高、超宽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车辆抛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2)犬只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犬只登记,查处违法养犬。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封闭性公共场所等行为。(3)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4)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以及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
5.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其它固定经营场所内应由该部门核发证照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抓活动,促提升,队伍建设持续发力。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抓严“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治、能力大提升”、“对标竞进、比学赶超、提质晋位”等活动,通过外出学习考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推行机关作风和“两支队伍”战斗力持续提升,数管中心新增投资200余万元,数字化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抓细执法能力培训活动,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4次,普法知识竞赛3次,在执法知识大比武测试中平均成绩和通过率均居全县前列,规建执法立案数量大幅增加,罚款790余万元,同比增长约345%。
二是抓创建、促争优,市容秩序更加规范。紧紧围绕“天府旅游名县”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集中开展占道经营、违规户外广告、校园周边、扬尘(油烟、噪音)等涉环保问题、房地产领域乱象等市容环境卫生“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占道经营13460余起,拆除破损、违规户外广告店招牌310余处,规范非机动车停放2900余辆,拆除违章建筑29处、860余平方米。坚持城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全覆盖,不间断巡回保洁,擦洗城区防护隔离栏杆约20000米。投放各类作业车辆80辆,水平式压缩箱体25个,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为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和“全国文明县城”现场测评作出重要贡献。
三是抓项目、促示范,垃圾分类稳步推进。积极争取垃圾分类专项债资金6000万元,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示范样板70余个;结合城乡生活垃圾PPP项目,在县城区累计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382个、镇村6800余个;引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2家,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网点200个;新改建垃圾中转站4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到各级领导高度肯定。
四是抓整改、促落实,环保问题高效解决。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缺等困难,投资250余万元,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省督问题整改。环保央督期间,建立领导全天候轮流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噪音、油烟、扬尘等多发、易发信访投诉问题,确保了我局没有一件相关投诉交办案件,受到各方高度评价。
五是抓统筹、促发展,其他工作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县治理办(城管办)作用,加大对各镇和城市管理部门的督导协调,城乡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包保小区、市场值守、宣传有力有序,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派驻第一书记2人,驻村工作队员1人,联系重点村4个、脱贫户共计351户。切实做好了弃土场、垃圾填埋场、汛期安全生产、办公区域和车辆安全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大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大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大英县建设监察大队、大英县环卫中心,均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256.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47.88万元,增长64.6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8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1.52万元,占73.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0万元,占19.06%;其他收入490.68万元,占7.1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25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9.14万元,占51.15%;项目支出3542.14万元,占48.8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11.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88.43万元,增长66.8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 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