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05万元,比2020年增加28.25万元,增长28.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英县住房保障中心纳入财政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5.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市政基础设施。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建设管理、城市维护费、人防经费、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会议、工程资料印刷、援彝干部经费、房开建筑企业统计人员补助、政策法规宣传、白蚁防治、公租房维修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城乡建设管理、城市维护费、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白蚁防治、公租房维修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控(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 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 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 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 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 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 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相关项目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公益性资本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 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