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经费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县总工会2021年、2022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2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7.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执行对公务接待费进行控制。
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接待费。
(三)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2021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3月从农业农村局划拨公务用车一辆到总工会,县总工会现有公务用车1辆。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检查、脱贫攻坚工作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会议费、培训费未预算,差旅费1.8万元。
(一)2022年会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使用财政拨款预算会议费。
(二)2022年培训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使用财政拨款预算培训费。
(三)2022年差旅费1.8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0.4万元,增长28.57%,主要原因是到省、市联系工作及到省外调研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大英县总工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大英县总工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大英县总工会及下属大英县工会文化宫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37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3.25万元,减少15.0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大英县总工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2年,大英县总工会安排政府采购暂无预算金额,县总工会不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使用县总工会自有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底,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 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特别情况说明:总工会资产不属国有资产,截至2021年底,大英县总工会国有资产为单位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县总工会所有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会计制度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修订)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20号)规定,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补助资金部门决算。总工会执行《工会会计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不一致。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