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共安全(类)2040607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的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
6.公共安全(类)2040610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是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的劳务费;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
7.公共安全(类)2040612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0.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类)2040699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822.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类)204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全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11.卫生健康(类)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全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
12.卫生健康(类)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全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
13.住房保障(类)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全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0.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0.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14万元,完成预算95.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国内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89万元,占9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6.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8.44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4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8.49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法治建设、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需要。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依法治县、法治政府、法律援助、党的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完成预算6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57万元,下降41.09%。主要原因是年底结账时间较短,部分票据来不及支付。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业务、普法宣传、依法治县、法治政府、法律援助、党的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等业务学习、交流、检查工作产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62人次,共计支出2.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依法治县、法治政府、法律援助、党的建设、社区矫正、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交流学习接待费用2.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大英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27万元,比2020年增加52.87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填报失误,其他交通费用未计入机关运行经费,造成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金额较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大英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业务、社区矫正等工作办公设备、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英县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依法治县、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治建设、律师顾问、公证处差额定补项目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大英县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类)2040604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基层法律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2040607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开展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5.公共安全(类)2040605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开展全县普法宣传工作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公共安全(类)2040610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中所需的劳务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