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计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大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英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机构职能
1.组织实施中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的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的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人员概况
2021年县退役军人局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共有编制16人,共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541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20.22万元,年度结转593.6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6万元,占4.1%;项目支出5191.9万元,占95.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13.8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0.22万元,年度结转593.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84万元。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合理,支付率100%。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69万元,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规定在大英门户网站公开了《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和《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做到了政府收支公开透明。我单位在2021年顺利完成了绩效目标。在义务兵家庭优待、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死亡、伤残抚恤等项目上都发挥了应有的职能职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县退役军人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保障了政府职能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不够标准、规范。
二是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到位。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制度建设。
二是注重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
附件2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1〕251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