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政协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政协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县政协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主要指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指政协办公室宣传信息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协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
指县政协全会、政协常委会、政协主席会议等各项会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指用于政协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指用于政协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