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防范风险、应对挑战,营造良好思想舆论环境。二是压实责任。研究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等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工作有力推进。三是规范推动。严格落实专题研究、定期研判、及时报告等制度,按照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了一季度、二季度意识形态领域专题研判会。
(16)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不足。未深入分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未建立风险问题台账;未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培训教育,网络舆论引导队伍作用发挥不充分,正面舆论引导任务完成率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究。落实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先后组织专题会议2次,分析研判当前全省信访稳定形势,安排部署全国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稳定重大风险问题排查,建立了风险问题台账。二是开展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抓好2023年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能力。三是加强引导。组建单位所有35岁以下工作干部组成的县乡村振兴局网宣队伍,研究出台《关于分解年度信息报送目标任务的通知》,将信息工作、网络舆论工作等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确保完成正面舆论引导任务。
(二)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偏软偏弱
7.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7)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2022年前三个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均未对如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