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县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近一年半,未主动厘清机构职能职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12项主要职责仍为原扶贫开发局工作职责,其中6项职责已于2021年6月30日划转至县水利局;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至今未牵头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厘清职能职责。结合机构改革要求,对照市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梳理明确县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等职能职责7项,并完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信息更新调整。二是强化担当作为。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开展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相关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完成《关于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大英县新时代“成渝之星·和美乡村”精品村实施意见》和《大英县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初稿起草,待相关县级会议审议。出台《大英县2023年度农业农村领域基层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培育乡村产业、接续建设美丽乡村、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4个方面12项重点工作任务;联合7部门印发《关于治理农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5个方面16项措施,引导群众新事新办,弘扬文明节俭新风。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走过场。
(15)落实全面领导责任有差距。学习贯彻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重要精神不到位,2022年未传达学习市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将党组书记定为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用党建工作、业务问题替代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专题研究、定期研判、定期通报等制度不到位,2021年1-4季度分析研判报告雷同内容较多。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