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针对反馈的“河边镇前进村(金灵村)2017年投资120多万元种植柠檬200余亩,截至2022年仅挂果2余亩,产量1000余斤市值6000余元”问题。经查该村2016年投资10万元,种植白柠檬40余亩,2016年种植的白柠檬因2022年冻害导致树木死亡,只有5亩左右的柠檬树挂果,目前已补栽树苗;2019年村集体投入100万元新栽种柠檬150余亩,2020年栽种完毕,该150亩柠檬今年开始挂果,将会产生效益。针对反馈的“2021年某村账面村集体经济收入6.47万元,但实际收入只有1.08万元,虚增集体经济收入5.39万元”问题。经查,该村(金元镇斑竹山村)2021年账上反映的总收入为64725.31元,其中:收到俊佳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费1万元;朝林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管理费5万元;学校出租费0.06万元;蓬探105井临时占地补偿费0.412531万元。因该村佐证资料不规范导致与巡察数据出现差异。目前该村已完成整改,并写了整改说明。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够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差距大
问题9:全面从严治党抓而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