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4月4日,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了两名机关党委委员。二是在机关创新开展典型警廉、培训讲廉、警示醒廉、交流话廉“四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对干部职工在岗状态、请销假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三是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参会党员均严格按要求签到。四是2023年4月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再次学习了《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和大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和内涵。五是2023年4月4日,机关党支部严格按要求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严肃认真参与组织生活的意识。
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