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2月23日,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党员干部职工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县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做到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整改有力。
(三)精心组织,高位推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经机关党组成员反复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组织召开了机关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和自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清单式推进落实。
(四)强化督办,严格追责。由机关党组和机关纪委牵头,对照整改工作方案进行督察督办。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对应付了事的,坚决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