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事故预防措施,降低危化品事故风险,规范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提升应对危化品事故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遂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遂宁市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大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次生危害。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辖区危化品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抢险救援主体责任。
(3)坚持科学施救、协作有序原则。着力提升危化品企业的科技水平,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和先进装备器材储备,借鉴参考危化品专家建议,制定科学合理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各应急救援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规范有序,发挥应急救援效果最大化。
(4)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强化事前预防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患于未然。规范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做到常备不懈。
1.4 危化品事故的分类与分级
1.4.1 分类
危化品事故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化品和处置废弃危化品的过程中,由危化品直接或间接引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事故。常见危化品事故包括危化品火灾事故、危化品爆炸事故、危化品中毒和窒息事故、危化品灼伤事故、危化品泄漏事故等。大英县重点危化品企业全部归入大英经开区,具体危险源及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以大英县整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为准。
1.4.2 分级
根据危化品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对应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预警)。
(1)特别重大危化品事故(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危化品事故。
(2)重大危化品事故(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化品事故。
(3)较大危化品事故(Ⅲ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化品事故。
(4)一般危化品事故(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化品事故。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一般危化品事故(Ⅳ级)的应对处置,及县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别危化品事故的先期处置。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县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在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整合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职能职责,设立县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其组成情况如下。
指 挥 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县长和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大英经开区、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救援设备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
指挥部职责:负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危化品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统筹危化品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征用;负责启动危化品事故应急响应,并组织按预案统筹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的抢险救援;当事故演变升级时,负责申请上级增援;负责决定和批准抢险救援的重大事项;负责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负责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2.1.1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开展危化品施救行动时,指挥部在事故现场安全且易于指挥地带设立现场指挥部,由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应急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现场指挥部副指挥长。
现场指挥部职责:现场指挥部负责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各专项救援组,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现场评估事故风险。负责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必须的后勤保障。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发布暂时撤离命令。负责完整、准确记录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进展情况。
2.1.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建立成员单位日常联系机制;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值守;负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负责按照《大英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处置事故信息;负责组织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信息;负责安排危化品事故新闻发布;负责建设和完善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县级危化品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负责建立专家库,协调、调集专家参与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修订完善县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危化品事故应急资源调查并建立应急资源台账。
2.1.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局:负责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等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危化品事故的应急救援,依法组织一般危化品事故调查和救援评估工作;负责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储备和调运危化品事故救援所需应急物资。
县经科局:负责按指挥部命令调用或征用相关企业应急资源。负责协调做好应急通讯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危化品事故现场隔离、治安、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安全疏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危化品事故现场有关特种设施设备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公路运力保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因事故现场受损建(构)筑物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调度全县医疗资源,做好危化品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灾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为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和帮助。
县财政局:负责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大英经开区:负责在城市总体规划框架内组织编制园区化工规划;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危化品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及灾后重建等善后处理。
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危化品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做好因此引起的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县气象局:负责危化品事故现场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按照相关要求协助发布预警信息。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按照指挥部指令,依法发布事故情况和救援信息,监控、正面疏导网络舆情,应对因此发生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救,会同事发生产经营单位专职队伍和政府专业救援队伍,在专家的指导下,开展人员搜救、抢险排险等工作。
县应急救援设备中心(遂宁市工程应急救援大队):负责储备、调用应急抢险吊车、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负责在现场指挥部(专家组)指挥下开展工程抢险、排险工作。
2.1.4 专家组及职责
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救援需要,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建立专家库,组建由化工、机械、环保等专家组成的危化品应急救援专家组。
专家组职责: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和趋势,提出科学合理的抢险救援方案和处置办法,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和评估;负责根据安排参与应急演练及事故调查。
2.1.5 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