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政策法规,遂宁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或科级领导职务职位。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内各市直园区和县(市、区)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市内各市直园区和县(市、区)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要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3月2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3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