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将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和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落实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点,继续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和季度动态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县安办牵头,各镇、园区、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整治督导行动
(九)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精准聚焦我县2个专题和11个专项,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项重点任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做法,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园区、街道做好属地监管工作和配合县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下同〕
(十)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重大活动,汛期、“国庆”、“大运会”等关键时段,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抓住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管理短板以及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针对性的举措,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各镇、园区、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突出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十一)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精心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一园一案”“一企一策”,大力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强化“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加强对硝化等高危工艺、硝酸铵等特别管控危化品、LNG、油气储存设施、精细化工等风险管控,深化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入园认定条件,开展行政许可前期审查,全面落实“禁限控”,制定绿色化“禁限控目录”,强化安全准入,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向化工园区(集中区)搬迁转移;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转型发展要求,坚决防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各镇、园区、街道,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加强露天矿山边坡垮塌、开采以及矿石产品加工作业机械伤害专项治理,强化矿山高陡边坡等重点环节区域的安全监管,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及其加工企业。督促高含硫天然气采矿作业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指导各高压天然气井、新区预探井、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等,严格落实防井喷、防中毒等措施,强化应急准备,持续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风险。〔各镇、园区,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科局、县应急局、大英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扎实开展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浪漫地中海、丝路奇幻城、文轩职业技术学院、金元街延伸隧道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市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辨识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规建设、施工、改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各镇、园区、街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商务经合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科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等县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力度。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监管,强化车辆联网联控,加大车辆超限超载超速、异地经营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化学品罐车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各镇、园区、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经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排查整治各类船舶安全隐患,开展船舶脱检脱管、非法挂靠经营、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违反禁限航规定等专项治理行动,严防船舶碰撞事故。〔各镇、园区、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强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有关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宗教寺庙、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强微型消防站及消防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各镇、园区、街道,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民宗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六)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餐饮店、农家乐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镇、园区、街道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工贸领域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镇、园区、街道,和县经科局、县应急局、县国资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整治不安全、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农机、渔业和病险水库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改国、省、市、县安委会(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发现的隐患问题。〔各镇、园区、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你单位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城市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定期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管控,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认真落实《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19〕7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和综合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论证评估,完善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地下综合管廊、桥梁、隧道、渣土受纳场等安全风险防控质量,加强供电、供水管网、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管控,建强城市生命线。提升城市安全文化氛围,深化城市安全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城市安全公众参与、举报奖励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全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信息化管理及交流平台,实现城市基础数据网上录入、报备、查询、交流。〔各镇、园区、街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