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关于固定资产长期闲置在外,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2020年9月,原第一书记已将笔记本电脑移交给现任第一书记,并完善了移交手续。二是关于应收账款长期未归还的问题。涉及借款的村已于2020年10月14日将借款5万元归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关于附件不齐的问题。报销人员已于2020年10月将指导莲藕种植务工费3500元、办公用品600元、劳务公司注册费1400元、村级活动室预算费3000元的税票全部补齐。洞湾村2016年引进业主发展莲藕300余亩,由于受市场价格的影响,业主于2016年底放弃了该项目。为了扶持产业发展,经洞湾村村三委研究决定由村集体接管1社、2社、3社、4社、5社的150余亩莲藕,2017年10月洞湾村购买600包复合肥用于种植莲藕,由村委会组织10位群众负责施肥,由于该化肥直接用于村集体产业,所以没有化肥发放使用清单。2018年大英县五五水库管理所将天保镇燕窝山村(8000元)、金元镇洞湾村(6000元)、河包田村(9000元)、河定海村(9000元)的水费共计32000元一起开具的税票,洞湾村、河包田村、河定海村的水费24000元转账支付到大英县五五水库管理所账户,洞湾村入账时未将税票作为附件入账,现已将水费税票入账。
(七)关于“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负责项目工作的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比选项目规定》等相关政策不熟,工作要求不严,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关于招标资料显示项目招标过程存在时间逻辑错误的问题。经核查,金容村社道路建设项目在招标单位报名时,本应填写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误将签到表当作报名登记表使用,以致将报名时间当作签到时间,现已整改。洞湾村道路扩宽建设项目于2018年9月23日召开会议议定招标时间,由于会议记录人员笔误将会议时间召开时间写为2018年9月28日,镇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关于无中标单位以外其他投标单位投标资料的问题。经核查,河包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由四川顺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荣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增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竞标,工作人员在资料装订时,遗漏了四川荣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增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书、介绍信、法人授权书等投标资料,现已按资料规范要求整理归档。三是关于项目发包不合规的问题。经核查,按照大英县扶贫开发局、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审定2018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调整预留资金)安排计划的请示》(大扶移〔2018〕68号)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8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调整预留资金)安排计划的批复》(大府函〔2018〕122号)精神,洞湾村道路扩宽建设项目是以30万元/公里进行补助,该项目资金文件下达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上级要求10月省市检查前必须完成施工任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来不及财评。该项目预算价为35.71万元/公里,合同价为33万元/公里,由于我镇无其他财力支持,实际以30万元/公里支付,下浮达9%。已对我镇甲方代表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按照项目程序实施项目建设。
(八)关于“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