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0〕57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迎接四川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验收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英县迎接四川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验收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四川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验收考评。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大英县迎接四川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验收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确定四川省第三轮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卫发〔2017〕47号)要求,我县2020年将接受省卫健委组织的验收考评。为确保顺利通过考评,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创建四川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大府办函〔2017〕125号)和《四川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考评方案(2019版)》(以下简称“考评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结核病防治是一项关系群众健康、家庭幸福、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的大事要事。在防控领域开展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探索工作,是进一步提升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大英的需要,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将示范区验收考评迎检工作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突出实效,努力提升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水平。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健全体制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要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或举办培训班,及时通报工作信息,研究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强化部门责任分工和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把发现和解决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主要困难作为政府领导的调研重要内容,建立稳步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服务体系,提升防治能力。县人民医院要加强结核病示范门诊建设,门诊设置要相对独立且科学合理,配备人员及设备数量要满足工作需要,符合结核感染控制要求。重点强化诊疗水平和防护能力,改善住院条件,提高实验室快速检测能力。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要健全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向结核病防治人员倾斜,落实传染病防治人员卫生防疫津贴,从事结核病防治的医护人员收入不低于其他临床医疗岗位平均水平。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基础知识和诊断技能培训,提高结核病防治意识。县疾控中心负责对镇、村(社区)两级的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覆盖率分别达100%、90%;县人民医院负责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结核病临床基本诊断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积极推广新诊断技术,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改进排查策略,加大检测力度。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主动就诊人群和体检人群中肺结核可疑症状排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开展主动筛查,县人民医院负责对所有肺结核患者进行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按要求将培养的结核菌株送市疾控中心进行药敏试验。(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规范诊疗行为,强化质量控制。县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建立符合二级生物安全要求的结核病检测实验室,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等制度,操作程序规范,保证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按照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等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诊疗。县人民医院要继续将结核病诊疗纳入全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案。县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对县人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实施感染控制,阻断结核传播。县人民医院要评估院内各环节结核菌暴露风险,采取组织管理、环境和工程控制、个人防护相结合的感染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结核杆菌在医疗机构内发生交叉传播,保护医务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要为就诊的可疑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安排就诊,减少院内传播的机会。(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充分利用电子药盒、手机辅助管理等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展患者智能随访服务和管理。县人民医院要在现有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增加结核病病案管理模块,实现诊疗服务信息化、病案管理无纸化;争取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结核病专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七)提高保障水平,降低患者负担。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财政补助等的有效衔接。县医保局要落实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医保政策。县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肺结核患者优先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县卫生健康局要将贫困结核病患者纳入医疗精准扶贫计划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为贫困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重症肺结核患者提供交通费和营养补贴。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要对就诊患者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八)开展健康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结核病防治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将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持续化。卫生健康、宣传、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总工会等部门对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密切接触者、医疗机构就诊人群、学生、农民工、结核菌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流动人口、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宣传部门要在遂宁日报大英专刊醒目位置刊印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每月至少一次。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要在大英电视台播放结核病防治公益广告,每月连续播放一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在公交车体、公交车站、大型工地制作结核病宣传栏。县交通运输局要在客运站制作结核病防治宣传栏。县疾控中心要对各单位的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交通要道、各场镇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墙体标语、大型户外广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总工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九)开展学校防控,预防聚集性疫情。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协作,建立定期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教育部门要组织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各项防控措施。结合学生入学体检、教职工年度体检开展结核病筛查,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防止学校聚集性疫情。卫生部门要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疫情处理,做好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支持。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预案,出现聚集性疫情时要加强沟通,及时科学处置。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将结核病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进行讲授。(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强化基公卫考核,统筹推进服务。将结核病防治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并明确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与经费划拨挂钩。结核病防治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一)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经费保障。落实经费保障工作,逐步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投入,落实结核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夯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