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大队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把关资金使用,年初建立项目指标,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地进行了会计核算。 5.项目绩效情况 大队对重点项目,重点监督,严格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 2019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7万起,其中无证驾驶326起,饮酒驾驶339起,醉酒驾驶29起,毒驾12起,超载266起,打击假牌套牌3起,查处国省道6类重点违法行为3530起,暂扣电动三轮车141辆,依托公路防控体系查处违法行为638起。查处农村地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475件,其中:饮酒104件,醉酒驾驶25件,毒驾12件,无证驾驶,242件,面包车超员72起,完成了两处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工作,完成了千灯万带建设任务,农交安APP注册率达到了100%,录入信息48920条,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完成92.21%。大队共开展七进活动40余次,开展了122、124宣传活动。被市级媒体报道199次,省级媒体报道313次,被央视新闻报道1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86余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40余条,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78余起。增设中心隔离栏500余米,增设交通标志标牌34块,增设违停自动抓拍系统3套,增设固定红绿灯4处,移动红绿灯2处,整改被遮挡标志标牌48处,进一步优化了区域交通组织。全年共接出警2455起,其中死亡事故24起,死亡人数26人,其中单车事故6起,一次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2起,未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调解案件148起,调解成功148起,调解成功率100%,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道路交通事故584 起。传统方式(手开单)处理案件97件。通过道路交通执法项目地实施,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大队整体绩效自评分98分(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存在问题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未面向社会公开。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乱支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采购、管理、处置和报废审批、岗位职责等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 4、做到及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面向社会公开。 5、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道路交通执法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道路交通执法项目属经常性年度项目,2019年,大队对道路交通执法项目进行了项目资金申报,向县财政局申报道路交通执法资金632万元,2019年《大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大财发〔2019〕40号)县级下达道路交通执法资金63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大队道路交通执法主要负责县内道路交通执法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管理县城区交通秩序;负责全县驾驶员、车辆的日常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及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组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侦办交通肇事等案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我县道路交通执法项目申报与实施内容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9年大队向县财政局申报道路交通执法项目资金632万元,2019年全年到位道路交通执法资金632万元,通过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2019年全年实际使用了道路交通执法资金632万元,其中装备购置55万元、道路交通执法经费224万元、公务接待0.4万元、道路交通执法315.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7.42万元。大队严格按照标准来使用资金,没有扣留专项资金、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做到了按照规定按照标准来使用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道路交通执法资金实行项目管理,2019年初建立项目指标,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地进行了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执法工作,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水平,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大队《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1.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确定道路交通执法支出,始终坚持公开、公正、科学、高效原则,严格按照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择优安排的资金使用顺序,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坚持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2.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要求各分管领导每月例会时上报其负责的相关工作状态、项目推进情况,做到各项道路交通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地持续进行。 3.建立监督制度。工作中自觉接受内部审计监督,严防“超标准、超概算、超规模”实施项目,凡适用于政府采购的物资、工程、服务等,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事前、事中、事后依法开展的法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社会监督,同时及时进行预决算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7万起,其中无证驾驶326起,饮酒驾驶339起,醉酒驾驶29起,毒驾12起,超载266起,打击假牌套牌3起,查处国省道6类重点违法行为3530起,暂扣电动三轮车141辆,依托公路防控体系查处违法行为638起。查处农村地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475件,其中:饮酒104件,醉酒驾驶25件,毒驾12件,无证驾驶,242件,面包车超员72起,完成了两处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工作,完成了千灯万带建设任务,农交安APP注册率达到了100%,录入信息48920条,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完成92.21%。大队共开展七进活动40余次,开展了122、124宣传活动。被市级媒体报道199次,省级媒体报道313次,被央视新闻报道1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86余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40余条,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78余起。增设中心隔离栏500余米,增设交通标志标牌34块,增设违停自动抓拍系统3套,增设固定红绿灯4处,移动红绿灯2处,整改被遮挡标志标牌48处,进一步优化了区域交通组织。全年共接出警2455起,其中死亡事故24起,死亡人数26人,其中单车事故6起,一次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2起,未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调解案件148起,调解成功148起,调解成功率100%,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道路交通事故584 起。传统方式(手开单)处理案件97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道路交通执法项目地实施,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经费保障不全面。大队辅助警务人员经费标准2万元/年.人,从实际来说难以保障辅助警务人员的薪酬及五险一金的落实,2019年除财政保障的160万元辅助警务人员经费以外,从道路交通执法经费中支付201.25万元用于辅助警务人员薪酬及五险一金支出。 (二)相关建议 加大财政投入,将辅助警务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到位,落实提高辅助警务人员待遇,调动基层辅警的工作积极性。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