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应急委员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域各生产经营单位:
《大英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规则》已经县应急委员会、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实施运用。
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大英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规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科学、公正、规范、高效的技术智力支撑,切实降低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级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大英保驾护航。
二、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遂宁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库工作的通知》(遂应急委办〔2019〕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三、聘用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热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自愿提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二)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具有3年以上从事行业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或具备5年以上行业实践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三)熟悉国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四、聘用程序
(一)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公开征集;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初审;
(三)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复审初步确定专家名单;
(四)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聘任会,颁发聘书。
五、工作内容
(一)
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
(二)
参加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特别是本专业领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
参与全县相关专业领域应急管理重大问题专题调研活动,为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措施;
(四)
参加县政府及县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召开的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会议,并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五)
参与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六)
参与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七)
参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提出专业意见。参与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原因分析,辅助指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