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县安委会成立由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工作整体部署和统筹推动,下设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应急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推进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三个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全面推进工作落地。
(二)加大考核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县安委会将把大检查工作纳入2022年度安全共产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的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逗硬扣减相应分值。对因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属地与行业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加以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成果。各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向县安办报送开展大检查工作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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