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固定资产原值:是指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支出,或应当以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的价值。具体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的总值;同时包括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类资产总值。
12. 固定资产合计: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同时包括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类资产。固定资产合计是时点指标,表示固定资产经过扣减折旧、减值准备等后的期末余额。
13. 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包括医疗设备、后勤设备等在内的全部万元以上设备。按设备购买价格(包括设备原值和设备安装等辅助费用)统计。
14. 万元以上设备台数:包括医疗设备、后勤设备等在内的全部万元以上设备的台/套数。
15. 在岗职工人数:指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在编及合同制人员、返聘和临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如护士、医师等),不包括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返聘和临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
16. 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及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
17. 注册护士人数:指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数统计,不包括取得执业证书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院长、书记等)。
18. 工勤技能人员数:包括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等,但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研究实习员、经济员、会计员和统计员等。
19. 年度总诊疗人次数:指年度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统计界定原则为:①按挂号数统计,包括门诊、急诊、出诊、预约诊疗、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不含健康讲座)人次。患者 1 次就诊多次挂号,按实际诊疗次数统计,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以及免疫接种、健康管理服务人次数;②未挂号就诊、 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不含外出会诊)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
20. 年度入院人数:指年度成功办理住院手续的病人总数。
21. 年度出院人数:指年度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统计界定原则为:①“死亡”:包括已办住院手续后死亡、未办理住院手续而实际上已收容入院的死亡者。②“其他”:指正常分娩和未产出院、未治和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无并发症的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出院者。
22. 实有住院床位数:指年末固定实有床位数,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床位。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陪侍床。
23. 负压病房床位数:指年末负压隔离病房中的监护床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