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数量 |
个(或处) |
28 |
|
本级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容量 |
人 |
29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一、填报说明
4. 填报范围:各乡镇(街道)均应填写本报表。
5. 填报主体:由县级政府职责辖区内各乡镇和街道填写。
6. 统计时间: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一年度为2020年;试点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一年度为2019年。
二、指标解释
1. 乡镇(街道)地址:乡镇政府(街道办)所在地详细地址信息,精确到门牌号。
2. 常住人口数量:调查年内,包括户口在本地、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不在本地,但在本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口。采用统计部门的口径填写。
3. 影响乡镇(街道)的主要灾害类型:①地震;②滑坡;③泥石流;④洪水;⑤台风;⑥干旱;⑦其他灾害。
4. 本级灾害管理工作人员总数:指乡镇(街道)本级专门开展灾害管理工作的人员数量,专指乡镇(街道)防灾科、减灾科或应急科等专门管理或应对自然灾害科室的工作人员,不含临时聘用人员。
5. 本级灾害信息员人数:指乡镇(街道)本级灾害信息员人数,不包括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的灾害信息员数量。
6. 是否开展乡镇(街道)灾害风险评估:指对乡镇(街道)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的风险大小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