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 组 长:晏 刚 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唐红辉 县卫生健康党工委书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岳峰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成 员:熊雄雄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武 县委编办主任
任 山 县医保局局长
何 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熊 伟 县财政局局长
杨洪林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龙建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雷宇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建国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谢 文 县审计局局长
刘艳玲 县残联理事长
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大英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岳峰江兼任。
工作专班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待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大英县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统一医共体财务管理,强化财务内部监督和控制职能,保证各项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大英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新财务管理
(一)规范财务运行。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统筹运营。医共体要按照一体化运营要求,对包括牵头医院在内的所有成员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核算,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并实现保值增值。成员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由医共体牵头医院集中规范管理、分户核算,逐步实现医共体内打破成员单位界限,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共享共用,统筹安排资金和科学调配资产,促进医共体资源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二)强化组织领导。在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立财务核算审计中心,以牵头医院财务科为基础组建,科学设置财务管理中心内部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在医共体党委(党支部)领导下,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各分院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承担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价格管理、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职能。分院不再保留单独的财务机构,只设置报账员岗位,报账员由财务核算审计中心统一调配和管理。
(三)明确法律责任。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各分院财务工作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财务核算审计中心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管理医共体财务工作,强化经济运行管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二、执行全面预算管理
(一)明确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各分院要切实履行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可由财务核算审计中心兼),实施统一、全面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委员会在医共体党委(党支部)领导下,在财务核算审计中心的监督指导下,负责组织审查医共体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和决算草案,研究协调预算管理重大问题等工作,预算委员会主任由医共体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财务科负责人及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二)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各分院要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由所有业务科室参与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评价等一整套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明确管理内容和工作要求,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负责编制各单位年度预算草案和医共体整体预算草案,经医共体党委会(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后报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医院及各分院要严格预算刚性约束,经批准下达的预算,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预算编制程序办理,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财务运行管理
(一)审核金额。2万元以下开支由各分院自行按流程支付;2万元及以上开支报牵头医院审批,同意后由各分院按流程支付,牵头医院财务支出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员填写经济业务报销单,并附相关原始凭证,相关证明人签字,经单位会计人员初审后报财务核算审计中心审核,重点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完整、规范。审核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单位常规支出的工资绩效、水电气费,公用电话费、银行手续费、五险二金缴费、个人所得税缴款,年内首次支付执行先审核后付款,以后月份可先付款后审核。
(三)支出流程。财务核算审计中心审核通过后,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付款。
(四)凭证管理。分院报账人员按月将相关财务支付票据等原始凭证交到财务核算审计中心,财务核算审计中心负责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一)强化日常监管。牵头医院要加强对分院经济业务监管,财务核算审计中心要按月汇总监管情况,于次月10日前报牵头医院领导,监管结果直接与公卫及医保资金拨款经费挂钩,并运用于单位年终考核及领导干部任免。
(二)开展财务审计。由财务核算审计中心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有计划开展各单位年度审计,领导干部任中、离任审计,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其他监管内容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在审计或监管结束后15日内报牵头医院及县卫生健康局领导,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运用于单位年终考核及领导干部任免等工作中。
(三)监管结果运用。在监管中发现问题由牵头医院按照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研究后,提出处理建议,报县卫生健康局予以严肃处理。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移送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
大英县医共体政府投入与债务化解方案
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按照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和保障责任,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大英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发〔2022〕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强化政府投入。医共体成员单位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发放方式不变、资产属性不变,逐年增加财政投入。镇卫生院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
(二)有效化解债务。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负总责,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公立医院综合运用多种有效途径,化解自身债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成本控制等基础管理,构建公立医院长效发展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
1.统筹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资金。对符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医疗设备配置标准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由县财政分年度统筹安排建设资金。
2.加大对重点专科发展补助。公立医院结合收支情况,合理统筹安排重点专科发展资金,县财政结合财力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规定予以专项补助。
3.完善人才培养补助制度。列入卫生人才规划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结合财力情况予以专项补助。
4.合理补偿政策性亏损。公立医院因政策性原因产生的亏损,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投入予以补偿。
5.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政府指定疫情防控、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由县财政结合财力情况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
6.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按照原供应渠道及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二)落实镇卫生院投入政策
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按照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供给标准和镇卫生院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安排,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债务化解政策
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实施”的思路,在对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审计甄别认定的基础上,将债务从医疗卫生机构剥离出来,交给县人民政府,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县级财政足额落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化解公立医疗机构基建及大型设备配置产生的债务)。在预算中特设医疗机构存量债务专户,单独核算医疗机构债务支出,做到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偿还一笔、登记一笔、核销一笔,建立稳定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保证债务能够尽快化解。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成本控制,规范收支核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经常性开支,积极自筹偿债资金,每年提取收支结余的5%作为偿债专项资金,其中对年度应还本息低于收支结余5%的公立医疗机构,按实际本息提取偿债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