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方面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城乡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2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方面的支出。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民政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0年末,民政局内设4个股室,下设8个事业单位,包括县老年大学、县社会救助中心、县互助保障管理中心、县福利中心、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殡葬管理所、社会救助管理站、县公墓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
1.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查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或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指导农村五保供养、精简退职职工救济和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4.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5.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6.负责指导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7.负责国内收养儿童在我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8.指导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保护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指导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9.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乡(镇)、行政村、居会委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人员概况
2020年末我局共有编制数42名,实有在职人员4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2536.64万元,其中:上年无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6.64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253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89万元,占19.5%;项目支出2042.75万元,占80.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
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36.6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6.64万元,占100%。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6.88万元,占97.6%;卫生健康22.01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37.74万元,占1.5%。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民政局超过20万元以上的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项目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龄津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我局对纳入绩效考核的项目,重点监督,严格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
2.目标实现
2020年大英县民政局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龄津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计划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00万元,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改造床位42.8万元,居家养老服务57.2万元。2020年为7614名困难老年人开展家政保洁、精神慰藉、节日送礼、医疗保健、代办代购等居家养老服务,因疫情原因,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延迟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延迟竣工时间,目前两个项目均在实施过程中。
高龄津贴:高龄津贴项目资金到位684.49万元,到位率100%。2020年共发放高龄津贴项目资金13904人次,发放累计资金共675.63万元。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市民政局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年度资金预算制度、每年年审核查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2020年中央、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合计5562.22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累计救助47203人次,预算下达资金共计5562.22万元,累计支出5700.8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低保和特困人员提标要求,按照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原则。从2020年7月起,我县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由550元/月/人提高到600元/月/人、农村由360元/月/人提高到400元/月/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由715元/月/人提高到780元/月/人、农村由500元/月/人提高到520元/月/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了受益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体生存需要,广大群众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的满意度比较高。通过政策宣传,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95%,救助对象对生活救助实施的满意度98%。
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2020年我局向县财政局申报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资金74.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020年保障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264人,补贴项目资金累计支出75.65万元,较好地保障了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的护理费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0年全年到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37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28万元;县财政预算下达特困人员保障金24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2020年初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677人,全年补贴累计支出376.39万元,全额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0年全年到位重度残疾人护理资金314.3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资金189.35万元;县财政预算下达特困人员保障金125万元,通过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为100%。2020年初有重度残疾人护理对象4660人,全年补贴累计支出314.03万元,较好地保障了重度残疾人的基本护理费用。
3.预算编制准确
我局重点项目补贴资金针对老、弱、病、残等人员提供保障,人员均是动态化,救助标准随文件规定浮动化。为了加强管理,我局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核查,及时更新救助标准,预算编制基本做到科学,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
县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在2020年上半年内完成部门分配方案,分配情况合规。
4.预算执行支出控制
2020年大英县民政局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63.82万元,非定额公用经费年初预算59万元;
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3.31万元,非定额公用经费支出47.79万元;
5.预算动态调整、进度与完成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按照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原则,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呈动态化,按要求提高标准以及根据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开展预算调整。我局预算执行进度,支付率100%。
6.违规记录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户只用于转账,不提取现金;高龄津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金、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资金按月通过转账拨到农商银行代发账户中,通过社保卡“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享受对象个人账户,既减少了发放的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方便了广大救助对象,保证了享受对象的资金按时足月领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金通过专户拨付到项目所在单位专户账上,确保了资金安全。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大英县民政局按照规定在大英门户网站公开了《大英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和《大英县民政局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都及时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一并向社会公开,做到了政府支出公开透明。
在绩效管理过程中,我局建立了规范的救助认定程序,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等。及时开展资金内审,公示救助对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对救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救助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大英县民政局整体绩效自评分87分(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预算支出控制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1.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数据管理,及时掌握变动信息。要求各镇(街道)每月上报本镇(街道)当月的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报表,把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做到救助补贴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2.加强政策宣传,拓宽民政救助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拓宽困难群众及社会公众对民政事业政策的知晓度,确保宣传取得实效,有效推动民政事业科学、规范、健康发展。督促指导各镇(街道)继续用好民政救助核对系统,及时开展与有关部门的数据信息比对,加强预算支出控制,提高预算执行力。
附件2
县级养老服务业发展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资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程序进行申报,县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所有资金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0年改造蓬莱镇中心敬老院和卓筒井镇中心敬老院床位共计214张,每张由省级资金补助8000元/张,县级按2000元/张补助,县级资金42.8万元用于适老化改造项目。
2.2020年计划为7614名困难老年人开展家政保洁、精神慰藉、节日慰问、医疗保健、代办代购等居家养老服务,共需资金228.42万元,县级资金57.2万元用于该项目。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我县所申报的所有养老项目全部落实到位,与具体落实的点位全部相符,申报目标科学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计划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00万元,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改造床位42.8万元,居家养老服务57.2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加强对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规违法现象,确保有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金审核、跟踪监督等环节,全面应用信用信息;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实行信用审查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的失信惩戒制度。对提供虚假证明或采取欺瞒手段骗取养老资金的,应当追回冒领的资金。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项的经办机构和人员,由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0年所有养老项目全部组织实施到位,涉及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立项、预算、财评、公开招投标等程序进行组织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计划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14张,主要改造内容为厕所、楼道防滑处理,安装扶手等。为7614名困难老年人开展家政保洁、精神慰藉、节日送礼、医疗保健、代办代购等居家养老服务,因疫情原因,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延迟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延迟竣工时间,目前两个项目均在实施过程中。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了我县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专业队伍建设滞后。一是取得养老护理专业资质人员缺乏。养老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全县仅有25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工师,且均未从事养老工作。全县98名养老护理员年龄偏大,多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二是专业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缺乏,现有的养老社会组织起步晚、起点低、养老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等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