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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全县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龄健康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决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一是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将社会救助工作与扶贫开发相衔接,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围绕稳边固边,将未脱贫的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截止12月,累计低保兜底建档立卡贫困户88787人次,发放资金2265.79万元;累计临时救助贫困人口828人,发放资金42.4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充分发挥民政兜底脱贫保障作用。二是主动发现机制有效防止漏保漏救漏扶。依托村级组织、社会救助热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等渠道了解、收集困难群众信息,及时主动发现、报告居民急难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综合研究制定救助方案,化解群众各类重大急难问题136项。三是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综合施救能力。加强与医保、卫计、教育、残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共享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切实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四是建立防返贫机制巩固“三类户”脱贫成效。聚焦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户,简化工作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将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纳入低保,现有脱贫监测户293人,其中享受低保保障143人。五是关注受疫情影响群众实施高效救助。采取公布救助电话、简化救助程序、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提高救助额度、启动“个案会商”机制等举措,全面高效的实施临时救助工作。疫情期间,救助特困供养对象3人,发放资金1650元;救助低保对象99户167人,发放资金85500元;临时救助82户193人,发放资金159660元。
2、进一步优化调整村民小组,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圆满完成村民小组调整优化工作。调整后,全县村民小组个数由2854个调减至1115个,调减率60.93%。调整后,一是村民小组布局更加优化。全县村民小组平均户籍人口由150人增至385人,平均幅员面积由0.24平方公里增至0.61平方公里,村民小组实现资源集约化、产业集中化,实施乡村振兴的基础更牢、潜力更大、后劲更足。二是基层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全面构建“镇(街道)党(工)委+片区党总支+村党支部+村民党小组”四级基层党组织体系,形成“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基层自治体系。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结构更加完善,基层治理底网更加健全。三是基层人才队伍得到充实。有序推选村民小组长969名,其中高中及以上学历339名,占比35%;40岁及以下343名,占比35.4%;党员153名,占比15.8%;返乡创业大学生90名,占比9.3%。村民小组长队伍年龄、学历、经历、能力结构明显改善,基层人才队伍全面增强。村民小组调整改革工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夯实了基层基础,有效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3、聚合力、优服务,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改革。一是构建“2+11+N”养老服务网络。建成覆盖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各1个,新建77个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对永金村、玄音村、金竹社区等25个老旧中心进行升级改造,与县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辐射联动,形成“2个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个镇级养老服务中心,N个日间照料中心”城乡全覆盖网络。二是探索“三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医疗+养老”“养生+养老”“文娱+养老”等模式,促进养、医、护等有效结合。实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58个,签约老年人3.9万名,签约服务率达68%;依托隆盛片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杜家寨片区自然森林、道地药材种植基地等特色资源,政企联动开发休闲观光、田园旅居、中药康养、药膳滋补等10余种老年人养生产品,实现养生养老融合发展;依托196个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补贴66.2万元,在11个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慰问演出活动。三是发挥“三项制度”养老服务作用。动态建立“困难家庭老年人清单”,采取规划指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式采取医校联办、购买培训、外派学习等方式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老年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为8万余名老年人建立了基础数据清单;培养初、中级养老护理员98人,社工师、助理社工师29人;拨付专项资金9.635万元,为1927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137名遭受意外伤害的老年人家庭减轻经济负担60余万元。
4、聚焦改革试点,完善综合救助体系。一是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114号)文件精神,我县入选全国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县,全省仅两个区县,我县作为遂宁市唯一入选县。目前已草拟该实施方案,待市民政局报省民政厅反馈后,我局将牵头人社、住建、财政、残联等部门全面细化方案,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预期成效。探索建立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三上三下”机制,即线上救助资源信息、评估分层、转介救助帮扶、反馈、督办;线下主动发现、需求统计、救助帮扶工作机制。推动“三个转变”,即社会救助从分散、单一救助模式向多部门联动的模式转变;从简单的资金救助向政策扶持、物质、就业培训、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多元化模式转变;从固定式“输血型”救助向发展式救助的“造血型”转变。我局将进一步开拓思路,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力争在全国形成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大英经验,并达到可复制、可推广的大英做法。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县民政局),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大英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县民政局
2、事业单位:县老年大学、县社会救助中心、县互助保障管理中心、县福利中心、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殡葬管理所、县社会救助管理站等7个单位,县公墓管理所为未纳入预算的自收自支管理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116.9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1.91万元,下降12.6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89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6.32万元,占95.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77万元,占4.4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84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46万元,占8.89%;项目支出5324.46万元,占91.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16.9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减少1321.91万元,下降12.6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8.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08.21万元,下降38.85%。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8.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13.84万元,占97.09%;卫生健康(类)支出21.95万元,占0.39%;农林水(类)支出143.13万元,占2.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78.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6.93万元,完成预算71.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事业人员五险、职工体检费年底未及时结算,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53.61万元,完成预算9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撤县设区、处非维稳年底资金未支付成功,结转下年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社会组织“两新”党建及非公社会组织部分项目在2021年才能接收验收,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5.49万元,完成预算4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该项目未实施完工,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3.28万元,完成预算9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事业人员五险、职工体检费年底未及时结算,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6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650.82万元,完成预算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年大学职工体检费未结算,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327.27万元,完成预算87.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事业人员五险、职工体检费年底未及时结算,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314.44万元,完成预算85.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事业人员五险、职工体检费年底未及时结算;由于大平台维护,窗口临聘人员工资、五险未支付成功,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25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37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