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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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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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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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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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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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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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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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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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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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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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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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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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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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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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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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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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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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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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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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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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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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不断提高,确保全县无一起重大矛盾纠纷因稳控化解不力导致赴省进京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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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不断提高,确保了全县无一起重大矛盾纠纷因稳控化解不力导致赴省进京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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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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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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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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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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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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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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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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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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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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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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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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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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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转刑”案件发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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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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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矛盾纠纷因稳控化解不力导致赴省进京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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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无一起重大矛盾纠纷因稳控化解不力导致赴省进京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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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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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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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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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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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稳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稳定的社会环境,未发生一起事态升级扩大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一起重大敏感性事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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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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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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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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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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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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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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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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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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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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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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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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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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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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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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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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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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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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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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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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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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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全县稳定的社会环境,不发生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一起重大敏感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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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社会环境稳定,未发生一起事态升级扩大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一起重大敏感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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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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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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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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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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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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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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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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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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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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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全县稳定的社会环境,不发生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一起重大敏感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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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社会环境稳定,未发生一起事态升级扩大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一起重大敏感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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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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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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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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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全县稳定的社会环境,不发生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一起重大敏感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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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社会环境稳定,未发生一起事态升级扩大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一起重大敏感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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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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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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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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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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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委政法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0〕270号)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作了自我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执法督查督办科、县国安办、县综治办、县委维稳办、县“大调解”办、县防邪办,现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股、执法监督股、政治处、矛盾多元化解指导股6个股室处。下设事业单位1个——大英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单位思想和行动。
(2)扎实推进平安大英、法治大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
(4)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