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省在大英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落实洪水干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统筹,全面推进安全责任落实。一是提请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主任、其他政府领导任副主任的安委会,并设立了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组织各辖区各部门制定并落实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月报告制度,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延伸补充了5类辖区部门清单和8类企业清单内容,指导久大盐化等5家企业开展试点管理,形成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权责清晰 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责任体系。三是将安全应急工作纳入县委督查工作要点和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分值10分,占绩效总分的10%),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提拔、转正的前置审查条件。今年以来,对全县586名干部、12个单位和8家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54个单位开展了督查考核4次,对3个单位进行了约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