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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31 09: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22de34c1aa3a4525bf3dbc6334a115eb","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3.评价。根据各类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具体目标和任务,按照国家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四川实际情况,评价自然资源基本状况与保护开发利用程度,评价自然资源要素之间、人类生存发展与自然资源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与区域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数据库建设和管理。按照一个底板、一套数据、一个平台的思路,建成自然资源日常管理所需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调查监测成果向信息数据资源的转变,以及成果的集成、展示、管理和应用。

1.数据集成。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汇集省内最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草原资源调查、湿地调查、农业普查、水利普查、地理国情监测、交通路网、地质勘查钻孔等成果资料,开展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的集成利用和研究,形成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一张底图(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数据建库。分层加载数字高程模型、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表基质层、地表覆盖层、管理层等数据,建立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建立自然资源数据管理可视化平台,直观反映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及变化特征,实现对各类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应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3.数据更新。调查监测成果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汇交、动态集成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存储至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中。及时将监测及变更调查等变化数据统一汇交至数据库并予以更新。(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三、业务体系建设

以国家调查监测体系为基础,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深入研究自然资源的内涵和外延,以配套性、延展性、可操作性为原则,从制度规范、技术支撑、质量管控、成果应用等4个方面开展省级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一)制度规范体系。开展省级层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政策研究、需求分析、规划设计,以职能法定、权责明晰、统筹协调为前提,出台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规程、规范、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省级层面整体工作框架,建立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系列制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监测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技术支撑体系。集成现有技术,利用遥感和航空摄影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三维空间技术、网络信息技术、技术等手段,采用实地调查、定点定位监测等方式,全面准确获取自然资源信息,实现数据集成,构建空天地一体化调查监测网络。加强技术创新运用,积极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的应用,探索变化信息自动识别提取、数据加密传输等手段,提升调查监测工作效率。培养技术队伍,加强与高等院校的交流和合作,拓展前沿科学技术支撑渠道,充分发挥各行业系统内技术机构力量,建成具备专业性、权威性、服务性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术支撑单位。(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三)质量管控体系。健全质量流程管理,在国家质量体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方质量检查方式方法及相关指标,完善生产过程质量监管、日常质量监督、成果质量验收等流程管理。强化质量管理责任,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坚守质量红线、量化质量分级、分工质量监管的要求,明晰调查监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执行自下而上的质量检查核查机制,切实发挥省、市、县三级质量把关作用。健全质量信用体系,健全并执行成果质量奖惩、质量事故响应和追溯、质量责任追究等机制体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成果应用体系。建成果共建、共管、共享、共用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数据共享服务系统和大数据中心,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集成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形成的成果,充分挖掘数据资源,共同开展统计分析,为规划引领、项目建设、监管执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共享数据成果,对各类调查、监测和分析评价数据,以及所形成的文字报告、图件表格等,在遵守保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及时推送至省级相关部门,以及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提高成果使用效率。建立成果社会化服务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关注的部分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及成果数据目录,在符合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经脱密处理后向社会开放,拓展服务面。建立数据定期公布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依法按程序及时公开调查监测成果,增加社会透明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组织保障。省级层面成立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工作协调小组,以自然资源厅为牵头单位,负责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接联系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口对接国家相关部委,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测绘地理信息联络办公室)负责牵头,各厅(局)确定联络处室,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各市、县参照省级组织模式,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二)提高科技水平,强化能力建设。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能单位负责调查监测工作,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全面增强专业技术力量。确立科研课题,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探索研究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选择典型地区试点,探索行之有效的技术路线和方法路径,实践培养骨干力量。开展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设备,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满足调查监测工作需要。

(三)推进项目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对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项目,要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急需、提高绩效的原则进行适当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策划包装调查监测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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