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指 挥:金元镇党政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金元镇各分管领导
成 员: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财政工作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镇村建设管理办、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金元卫生院、金元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金元镇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和解除本预案。
(3)组织指导金元镇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报请启动区级应急预案。
(7)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3.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在金元镇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组织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应急后勤保障工作。
(2)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指导工业企业环保应急演练;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环境污染影响。协助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相关应急工作,做好相应的信访维稳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联系环境监测单位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财政工作办:负责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统计和人员应急转移工作,负责应急处突过程中后勤所需物资保障。
(5)社会事务办:负责制定伤亡人员的工伤理赔、抚恤、救济等工作。
(6)镇村建设管理办: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建筑物、管道设施的相关资料。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指挥部指定,实时掌握发布气象、水利信息,配合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前期的应急处置。
(8)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定,配合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负责对耕地、土壤进行现场保护。
(9)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维护现场秩序稳定,同时及时对事故有关负责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障救援交通畅通。
(10)金元卫生院:负责组织现场救护以及必要时转运伤员的工作,并及时向金元镇指挥部报告人员救治情况。
(二)日常办事机构
金元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为:
(l)受理一般以上事件信息并立即上报金元镇指挥部。
(2)制定金元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统计分析金元镇一般以上事件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金元镇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完成金元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场处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