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河边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发
河边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1〕12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21〕1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加强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河边建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全镇设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以下统称“林长”),按照省、市林长制办公室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格局。到2022年底,全镇各级林长制有效运转,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到2025年,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成熟,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成效明显。到2035年,责任体系更加完备,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森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
二、组织责任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副林长。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立林长、护林长、监管员、护林员,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二)分级明确林长职责。镇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管理,落实镇“一长两员”制度,制定村(社区)“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制度;组织做好森林资源管护、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等的监管工作;监测和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计划清除和火情早期处理;调解涉林纠纷,制止并配合查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镇林业工作人员、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员等的日常管理。镇副林长协助镇林长工作,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
村(社区)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具体工作,负责落实村(社区)“一长两员”制度,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及滥伐、盗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早期处理并向上级林长或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