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公安局决定加强非机动车交通乱象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县城区域。 二、整治重点 1.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非法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横穿机动车道、随意变道、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3.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4.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5.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 三、整治措施 1.开展流动整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开展定点宣传。现场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交通法律法规讲解学习。 四、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大英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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