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英县支行(以下简称邮政银行大英支行)与胡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大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胡某履行还款义务约6万元。因胡某一直未履行完毕该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将该案件纳入“见面行动”集中约谈范围,同时通知申请人参与约谈行动。
“我现在拿不出钱,我也很困难,只有等我资金周转之后,才有钱履行支付义务。”
“你之前制定了还款计划,为什么没有按照计划履行?”
“这几年经济形势不好,我也没有挣到什么钱,我还有孩子要养,每个月都是月光族,没有钱就没有履行。”
通过法官协助沟通,在集中约谈行动中,申请人邮政银行大英支行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先支付部分案款,剩余部分在2025年6月前支付完毕,经申请人同意,法院同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除不动产、车辆查封以外的其他强制措施,该案顺利和解结案。
来源:大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