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鲁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大英法院调解结案,被告鲁某某未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货款给付义务,原告向大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2万余元。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法官电话联系鲁某某,其一直托词说正与申请人协商案件,但其从未实际给付案款,也拒不到院接受约谈。
执行法官于是启动“执行110”联动查人机制,经查鲁某某常住蓬溪县某宾馆。深夜11点,“执行110”团队及时组织警力前往,将正在梦乡的被执行人鲁某某拘传到院。到院后,鲁某某立即履行了全部案款2万余元,针对鲁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怠于履行的行为,法院对其进行训诫,并对其采取罚款500元的惩戒措施。
来源:大英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