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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大英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工作的 通 告

大英融媒-肖冰雪 发表于 2024-5-30 12:57:23|来自:四川遂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禁噪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县城区噪声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县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6月1日至6月14日高考、中考期间,县综合执法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公安局除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噪声的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监管外,还将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

(一)严格禁止建筑工地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影响学生休息,在高考(6月6日—6月8日)和中考(6月10日—6月13日)期间,县城内所有建筑工地禁止施工。

(二)禁止餐饮业及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和大英中学、育才中学、实验学校、蓬莱中学等学校500米以内,在22︰00时后停止产生噪声的一切生产、营业活动。

(三)禁止在县城内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产生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性活动。高考、中考考场500米范围内,考试期间禁止从事沿街宣传、叫卖等活动。

(四)露天娱乐(坝坝舞)、集体活动、室内装修、室内娱乐、废旧收购等禁止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音,12︰00—15︰00时、22︰00—次日08:00时停止活动。考试期间,广场舞、县城区KTV、酒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在6月6日18:00时—6月8日18:00时停止营业,避免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五)严格控制城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声影响学生学习、考试和休息。

(六)在考试期间,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2024年6月1日—6月14日期间,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综合执法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严肃查处。

三、对违反本通告,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县综合执法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于6月1日—6月14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禁噪投诉电话:

县综合执法局:7888000                            大英生态环境局:12369

县公安局:110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12318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大英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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