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有效解决学校周边车辆无序停放、交通拥堵等问题,保障师生、家长交通安全,促进道路安全畅通,现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 3.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5.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轻便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搭乘12周岁以上人员的; 6.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7.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 8.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9.随意转弯、掉头、变更车道,逆向行驶、追逐竞驶; 10.擅自加装遮阳篷(伞)。 二、整治方式 1.设置流动整治点位,交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2.现场集中学习交通法律法规。 三、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英县公安局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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