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遂宁市企业家的一封信 全市企业家朋友们: 为进一步发挥网络举报工作在维护企业网络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遂宁市网信部门开通“涉企侵权网络举报绿色通道”,专项受理网络平台、自媒体、网络账号发布的侵犯遂宁市企业生产经营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 一、举报受理范围 1.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2.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3.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4.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5.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6.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二、举报受理要件 1.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4.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5.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证据材料; 6.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文字保证。 三、举报受理方式 1.市域内网络平台、自媒体、网络账号存在的侵权信息,企业主体发送至snjbzx@163.com(备注“市内涉企侵权举报”); 2.市域外网络平台、自媒体、网络账号存在的侵权信息,企业主体向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涉企侵权举报专区”举报(网址:https://www.scjb.gov.cn)。 四、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2.侵权举报须实名,请在举报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举报信函中请充分陈述侵权事实和处置理由明确处置诉求。 遂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遂宁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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