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程序标准、文书标准、用语规则等标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化建设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权责事项,切实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加快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要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建设,推进案件移送标准化和程序规范化。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要综合运用案卷评查、工作通报、监督意见等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提升。
二要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要进一步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深入推进执法职权下放,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道)。要建立健全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对已经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要加强对镇(街道)的业务指导,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建立镇(街道)事权划分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图、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机制、县乡联动机制、依单监管机制等,厘清执法边界和责任关系,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推动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三要强化能力素质,锻造过硬执法队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持续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积极邀请专家学者、执法能手、业务骨干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执法业务“大学习大培训”。要强化实战演练,丰富实战练兵方式,实行以老带新、模拟执法、文书制作等方式,突出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实践执法训练,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