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融媒体(记者 陈杰)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大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被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命名为全省第三批“枫桥式”税务分局。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大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举行了“枫桥式”税务分局揭牌仪式,遂宁市税务局、县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共同为“枫桥式税务分局”揭牌。揭牌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还参观了办税服务厅和“盐”之有理争议调解室,并对争议调解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wcn_video,1.79,100%]https://dyrmt.com/plugin.php?id=wcn_editor:player&url=https%3A%2F%2Fv.dyrmt.com%2Fwp-content%2Fuploads%2F2023%2F12%2F%E7%A8%8E%E5%8A%A1%E5%B1%80.mp4[/media]
据悉,近年来,大英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 ‘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不仅在化解基层问题、防范执法风险、优化涉税咨询、开展法律援助等方面,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应用,创设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盐”之有理服务品牌,还始终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构建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新格局,充分发挥税务分局矛盾化解的“前沿”优势,持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是大英县税务局落实减税降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税收重点工作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大英县税务局将把化解税费矛盾争议作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的重要着力点,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理念,努力将“枫桥式”税务分局打造成为法治税务建设的前沿阵地、便民服务的便捷窗口,为推动大英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大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 范烈:大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成功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后,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税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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