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增强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全面检验我县防空警报预警报知和国防动员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演练。届时,县城区及配备防空警报终端的镇将发出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听到警报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防空警报信号特征为:
1. 10:00,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2. 10:10,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3. 10:20,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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