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遂宁人,新生儿入户全国“跨省通办”指南来了!

大英融媒-张林果 发表于 2023-8-2 17:14:16|来自:四川遂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宝爸宝妈,好消息!

下月起四川将开通新生儿入户
全国范围“跨省通办”服务

640.png



7月25日,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自8月1日起,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通新生儿入户全国范围“跨省通办”业务,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居民,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


目前,我省已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6个省份完成了系统对接和测试联调工作,且上述省份已开通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试点,具备业务办理条件。





国内新生儿入户指南


登记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
适用对象
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父亲或母亲为户主,随父亲或者母亲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姓氏随父或母,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
受理单位
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居住地各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登记。
申领条件
1.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未满1周岁的新生儿(截止入户申请时间未满1周岁)的新生儿;
2.婚内生育的新生儿;
2.父母为境内人士、同民族;
4.父或母为户主;
5.随父或母申报入户;
6.父或母持有实际居住地居住证;
7.姓氏随父或随母;
8.户属性为家庭户;
跨省入户应用场景
1.其他省份的户籍居民离开户籍地,在四川省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我省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
2.我省户籍居民在外省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的,按照外省开通情况及相关规定执行



国内新生儿所需材料


前置条件: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1、《入户申请表》(辖区派出所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640.jpg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40 (1).jpg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40 (2).jpg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640 (3).jpg
5、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640 (4).jpg

温馨提示


1、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之后,不得中途取消。
2、成功办理新生儿入户的,新生儿信息将录入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后续可以通过本人或亲友代办的方式在新生儿户籍地打印居民户口簿新生儿页,如果急需用证,可以在申请地开具新生儿户籍证明

赶紧将这份攻略

转发给你身边的

新手爸妈!!


源:成都公安微户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无回复,精彩从你开始!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 主题

    870
  • 回复

    868
  • 积分

    2741

热门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