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英县应急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局、兴顺集团公司等相关人员及安全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遂宁市佩洋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的原玉峰分库(根据2023年12月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处置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公司河边库区和玉峰库区仓储设施的批复》的通知,该库点不再作为粮油仓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摒弃侥幸心理。 遂宁市佩洋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玉峰镇
隐患一: 地磅无限位器、警示线。
法规依据:限位器安装位置需距地磅边缘≤30cm,符合GB/T 7723-2017《固定式电子衡器》要求,《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含地磅警示线)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距地磅边缘≤30cm,安装限位器材质需满足抗冲击要求(如钢制),在地磅周边1.5米范围内使用黄黑相间反光材料,宽度≥15cm。 隐患二: 简易粮仓配电箱使用不规范,搭设有其它线路。
法规依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 2011):第 7.1.2 条指出,专用配电箱乱搭其它线路,可能会使线路布局不合理,更易受到外部因素干扰,无法满足该条款中对配电线路敷设环境的要求,极大地增加了电气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整改要求:立即拆除简易粮仓配电箱上的其他线路,恢复其专用供电状态,同时加强配电箱日常巡检与线路规范管理。 隐患三: 无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及操作规范。
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整改要求:立即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及操作规范,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与操作流程。组织全员学习并严格执行,确保制度规范落地生效,定期检查修订。 隐患四: 罐区操作平台无踢脚板。
法规依据:《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第 4.1.2 条规定,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第 4.1.3 条规定,在酸洗或电镀、脱脂等危险设备上方或附近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敞开边缘,均应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整改要求:立即在罐区高空操作平台敞开边缘防护栏杆加装带踢脚板,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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