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大英郪江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经大英县政府六届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5月9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充分结合大英实际,旨在持续加强四川大英郪江省级湿地公园和大英县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有效期5年,共有十八条。主要包括《管理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适用对象,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建设资金使用,占用湿地的管理规定、湿地公园许可和禁止行为的管理规定、违反《管理办法》的处罚规定,以及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对湿地公园禁止行为包括: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破坏野生动植物的原生地、栖息地和迁徙通道;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等七种行为。 据了解,郪江湿地公园位于大英县城区郪江左岸,总面积约100公顷,景区由体育公园片区和郪江新城片区组成,分为运动娱乐区、民俗体验区、现代休闲区,充分利用湿地的特性沿江而建,将城市本土文化融入自然生态环境中,将湿地水景、动植物景观等与城市功能融为一体,建设了旅游厕所、休闲广场、停车场、游步道、景观道、城市绿道、亲水栈道、亲水平台、景观小品、绿化、亮化工程等设施,是集休闲、健身、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城市湿地公园,被称为大英的“后花园”、大英城市之“肺”。 湿地公园能有效促进郪江湿地生态功能的保护修复,充分发挥郪江湿地在水质净化、调节气候、休闲体验和自然教育等方面的功能,提高该区域湿地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有利于保障涪江-嘉陵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同时,对于改善大英县城相关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维持区域生物多样性、提升区域生态宜居性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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