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6个市级试点单位和15个县级试点单位,大英县司法局成为全市唯一入选试点单位。 据悉,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试点工作计划用半年时间完成,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因地制宜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着力推动省、市、县三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覆盖、全联通。 针对行政机关不敢调、不愿调问题,建立行政复议调解激励保护制度、加强复调对接考核等,着力提升调解积极性。 分类制定行政复议在案件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等环节与各类调解的对接范围、流程、标准,规范相关法律文书。 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司法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各方参与的调解专家库。 针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开展调解,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典型案例。 大英县司法局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按照开展一次调研、搭建一个平台、完善一批机制、出台一批制度、推广一批案例、建设一支队伍的“六个一”思路,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大英特色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路径,全方位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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