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围绕“四大任务”要求,聚焦“基本公共服务不降低”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服务,探索建立“三个三”工作法,系统推进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
一、规划在先,“三统”做好顶层设计。坚持高起点谋划,制定出台《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以“三统”绘就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五年蓝图。一是统一工作步调。提出“四步走”规划,5年内完成10个镇(街道)、19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三化”任务。2021年,完成3个镇7个村(社区)试点;2022年、2023年分别完成2个、5个镇(街道)“三化”建设;2024-2025年,全面完成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并巩固前期成果。目前已完成回马镇便民服务体系省级“三化”试点1个、回马镇金马社区等便民服务室7个,村(社区)试点年度目标完成率达100%。二是统一服务事项。构建“12+3+N”服务审批模式,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站)入驻事项,将民政、社保、残联、医保、住建、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等12个部门审批事项,市场监管所、税务所、派出所(户籍业务)等3个派驻机构依申请服务事项,以及N项其他服务事项纳入中心(站)集中办理,据实动态调整并公布便民服务中心(站、室)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目前已下放镇(街道)权限132项。三是统一补助标准。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保证便民服务中心(站、室)5-60万元建设资金,保障单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0-20万元/年运行经费。目前已投入55万元完成便民服务体系省级“三化”试点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