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责任领导:熊嘉 副镇长
3.人员:敬钦(镇干部)、熊飞武(马蹄垭村副书记)、谭晓蝶(卫生院医生)、派出所干警1名(由派出所自行安排)
(4)第四卡点
1.地点:凤阳村办公室
2.责任领导:胡红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3.人员:欧涛(凤阳村副书记)、董代平(凤阳村监委会主任)、康春(凤阳村文书)、派出所干警1名(由派出所自行安排)
工作职责和要求:
(1)检查时间:全天候24小时值守
(2)着装要求:镇村干部需穿镇武装部统一服装,卫生院医生需穿医务人员服装,派出所干警需穿制服。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卫生口罩,温度检测仪由镇卫生院负责。
(3)工作职责: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检查登记,重点登记进入我镇的外市、外县人员(姓名、户籍、居住地等),特别是疫区回来或经过人员,每天由每组的民警汇总后报给派出所,由派出所每天12点前报县指挥部。
(4)工作纪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开展工作,不得无故不到岗,镇纪委将进行实时巡查,因不到岗、不履职、工作失职等将严肃处理。
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由镇党委副书记艾旭具体负责,统筹做好卡点帐篷、检查指示牌、办公桌及值守床铺等设施设备保障,同时负责值守人员工作生活必需品。马蹄垭村、三溪村、象山村负责落实检查卡点办公桌、电源及其他设备。
卡点设置时间:
从疫情发生至疫情解除,具体按照县指挥部要求执行。
(三) 市场管控
根据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特点,在全镇范围内应对市场进行合理的管控,避免群众过多聚集造成的疫情防控困难。
(1) 除超市、副食店、银行、医院、药店、农贸市场外,其他经营性店面一律关停,重新开放时间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2) 市场管控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艾旭同志牵头,综合执法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和派出所积极参与。在管控中出现人手不足时,由艾旭同志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3) 在关停店面过程中,要切实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有耐心,最大可能的得到群众的支持,减小风险。
(4) 对不愿关停的店铺,要采取果断措施按照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相关规定,严格执法,坚决关停,对于暴力对抗执法的人员,可以按照《治安处分条例》给与相应处分。
(5) 继续营业的店铺,在做好每日的消毒处理,对不能或者拒绝消毒的店铺坚决关停;在营业店铺内张贴温馨提醒,要求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执行不力和屡教不改的店铺坚决关停。
(6) 对全镇的市场要进行实时监控,协请上级部门调度物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充足,避免引起恐慌。
(7) 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对市场上的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的价格进行监管,对不良商家进行坚决的打击,坚决遏止哄抬物价的情况发生。
(四) 突发情况处置
在整个疫情防控时期,可能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全镇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担负起处突责任,确保全镇安全度过本次疫情。
(1) 若出现发烧、干咳等疑似疫情,村管理责任人第一时间直接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辖区总支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报告,进行封闭隔离。镇应急领导小组、村书记、总支书记第一时间配合县医疗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带路、送诊、隔离了解密切接触者等工作,同时各村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组织人员对其居住周边环境进行基本的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2) 因人员管控、交通管制出现的舆情,信息报送组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掌握,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对相关人员做好澄清和解释工作,寻求理解和支持;如部分人员故意歪曲事实,给党和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可根据影响的大小,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造成较恶劣影响的,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或上级相关部门予以采取强制措施。
(3) 镇武装部、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成立应急处突队伍,明确人员、车辆,在出现突发情况后,能保障及时到位开展工作,避免事态恶化。
(4) 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应当把对人员的管控放在重中之重:在发现人群扎堆、聚集的情况后,应及时向群众宣传,劝导群众离开;对群众聚众赌博且不听劝告者,可以协请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置;组织各村、社区落实民兵队伍、党员、志愿者组加强对河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对聚集的群众予以劝导疏散。
(5) 当出现人员死亡,在确认不是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的死亡情况后,各村(社区)应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不大规模聚集群众的前提下,落实人员协助安葬逝者,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人文关怀。
(6) 对于其他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全镇上下要以大局为重,以防控疫情为出发点,以为民服务为着力点,以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严格按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开展处突工作,保障我镇打赢本次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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