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县直部门派出机构,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大府办函〔2018〕153号)要求,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象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象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一) 目的
为了第一时间有效处理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疫情发生后能够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稳定。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大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四)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依法处置,科学规范,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按照辖区负责制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内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
全民动员,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各部门和各类组织要积极参与。
二、应急等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4个级别。
如我镇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镇内立即启动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开展1-2次对回乡人员的摸排工作,对摸排出的疫区返乡(途经)人员实施管控,从到达象山镇起计时,按照14天的要求开展自我隔离。
(2)设立卡点,对人员流动进行监控,对重点区域返乡或途径我镇的车辆、人员进行劝返。
(3)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即日起取消一切休假(除产假、特重大疾病病假),已经在疫区等重点区域的人员暂不返回单位,保持通讯畅通,听后安排。
(4)中小学校暂停上课,开课时间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5)全面坚决禁止酒席、农村坝坝宴等聚会。
(6)进入场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7)禁止人员扎堆、聚集。
(8)对集市进行管控,除超市、副食店、诊所和育婴店外,其余店铺一律关闭,暂停营业;富乐市场的猪肉摊点全部搬迁至星级农贸市场内;暂停市场内的活禽宰杀。
(9)人员离开本镇外出务工者,必须在提前向村(社区)报备批准后,再到镇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取得证明后才能外出。
(10)其他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的事项。
三、组织机构
因部分干部工作变动,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对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请各工作组严格履行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一)指挥部组成名单
指 挥 长:万国瑞 镇党委书记
黄俊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景方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艾 旭 镇党委副书记
邓万兵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邹学建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彭 勇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杨南胤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佩芝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廖 实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熊 嘉 副镇长
胡红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各村、富乐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象山派出所、镇卫生院、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象山中学、象山小学、黄莲小学、永乐小学、象山幼儿园。
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领导、指挥、协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支持全镇各单位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的增援、配合;组织督查县内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查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渎职、失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指挥部组成机构及职责
(1)排查管控组
组 长:邓万兵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杨南胤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付 强 镇卫计办主任
所有驻村干部、村(社区)书记
联络员:付强;联系电话:13547743737
职责:负责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筛查,对疫区返回象山镇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好联系服务人员,加强跟踪联系,引导采取自行隔离措施,组织专业医疗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减少感染传播风险;对拒不配合排查管控工作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疫情防控组
组 长:景方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邹学建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熊 嘉 副镇长
廖 实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组 员:付 强 镇卫计办主任
王 平 镇卫生院院长
覃 志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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