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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马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3-16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回马镇

摘要: {"原始ID":"1776a55cae5f48c2bd95a893c538a796","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发布者":"大英县回马镇","文件编号":"大回委发[2018]8号","附件":[]}

24.定期开展党委、纪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渠道。

责任领导:邓红琼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

25.认真开展社会评价集中宣传月活动,全方位展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干部作风转变、反腐倡廉成效,做到宣传引导方法精准、效果到位、对象全覆盖。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纪委、镇党政办、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镇党委牵头抓总、纪委组织协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领导组织责任部门对照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谋划,做好工作对接,抓好工作落实,求得工作实效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根据总体方案,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围绕群众需求,自我加压,主动出招,要针对性的开展好服务工作。

(二)定期研判分析。委每两月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对分管领域、责任范围内群众满意度提升和不满意的问题化解情况汇报,开展好调度与研判工作,着力研究解决需镇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着力督查好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做实做细。

(三)严格督查问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党政办每月对各部门、各村(社区)提升满意度情况至少开展1轮督导,月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纳入全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于敷衍应付、效果较差的逗硬扣减目标考核分,并从严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责任领导责任。

 

附件:回马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回马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镇党委书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主任

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邓红琼镇党委副书记

范才民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武装部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李永勇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由镇纪委书记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党政办主任王永辉、镇干部李由同志为成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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