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8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大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司法工作。
2.人员情况
2018年底在编职工共有76人。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院立案庭立案5567余件,审结案件5255件,比上年立案增加1812件,审结案件增加1635件。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人民法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大英县人民法院收入决算总额为2883.24万元,其中预算财政拨款2605.32万元,其他收入180.92万,2017年结转9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903.63万元,增长45.65%。其中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4.91万元,增长69.14%,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改革期间我院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相应增加,以及增加10个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二是由于我院因要修建新审判法庭向财政争取非税收入100%返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5.32万元,占收入决算总额90.36%,其他收入180.92万,占收入决算总额6.27%,2017年结转97万,占收入总额的3.37%。
2018年法院支出决算总额为2172.4 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291.05万元,增长15.47%,主要原因司法改革我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相应增加;我院法庭三型法庭建设维修、办公楼维修、图书室维修、诉讼服务中心改造、档案数字化食堂装修及科技法庭建设。其中:基本支出1388.96万元,占63.94%;项目支出783.44万元,占36.06%.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88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5.32万元,占90.36%;其他收入180.92万元,6.27%,2017年结转97万,占收入总额的3.3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96万元,占63.94%;项目支出783.44万元,占36.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05.3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64.91万元,增长69.13%,,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改革期间我院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相应增加,以及增加10个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二是由于我院因要修建新审判法庭向财政争取非税收入100%返还。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91.4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10.12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司法改革我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相应增加,以及我院法庭三型法庭建设维修、办公楼维修、图书室维修、诉讼服务中心改造、档案数字化食堂装修及科技法庭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12万元,增长5.85%。主要变动原因是司法改革我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相应增加,以及我院法庭三型法庭建设维修、办公楼维修、图书室维修、诉讼服务中心改造、档案数字化食堂装修及科技法庭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万元,占0.09%;公共安全支出1778.56万,占89.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23万元,占5.43%;医疗卫生支出37.88万元,占1.90%;住房保障支出64.94万元,占3.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91.47,完成预算76.44%。原因是2018年我院因要修建新审判法庭向财政争取非税收入100%返还,而新法庭的修建工作还在前期准备中,并未付款。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儿童之家的书籍还未付款。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公共安全支出1778.5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事务运行,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保障单位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费用、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住房公积金及我院开展相关工作的专项经费等支出。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96.98万元,完成预算10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职工工资福利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79.15万元,完成预算4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争取的新审判法庭修建资金未使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 支出决算为113.62万元,完成预算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产生的维修费还未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 支出决算为1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31万元,完成预算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0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3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1.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9.63万元、津贴补贴458.49万元、奖金29.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23万元、医疗保险37.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1万元、住房公积金64.94万元。
公用经费96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41万元、印刷费3.9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01万元、电费19.51万元、邮电费43.41万元、物业管理费5.57万元、差旅费135.48万元、维修(护)费87.11万元、租赁费0.25万元、培训费43.63万元、公务接待费8.45万元、被装购置费1.05万元、劳务费211.16万元、委托业务费46.65万元、工会经费7.39万元、福利费14.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46.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8万元、生活补助1.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2.2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45万元,完成预算9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未购买车辆、相应国家八项规定,节俭节约,接待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7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45万元,占29.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未购置车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9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案、文书送达、乡镇法庭与机关往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5万元,完成预算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4.17万元,增长97.43%。主要原因是其他法院办案人员来我院办案开庭、接受其他法院人员来我院考察及上级法院来我院检查的次数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5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他法院办案人员来我院办案开庭、接受其他法院人员来我院考察及上级法院来我院检查。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院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按照预算资金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55名临聘书记员均保质保量地完成要本职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司法辅助员经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司法辅助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2.5万元,执行数为1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院司法辅助员的工资。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物价水平的近一步上涨,司法辅助员经费难以满足司法辅助员的工资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与政府及财政协调,上调临聘书记员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