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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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 | ||||
预算单位 |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万元 | 执行数: | 74.7289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4.72898万元 | ||
其 它 资 金: | 0 | 其 它 资 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构建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营机制,明确盈利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红的分配机制。 |
全县9个镇(11个镇乡298个村,18个农村社区,2869个村(居)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率100%(清理经营性资产1894.6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67909.5万元,资源性资产104.35万亩);全县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7060人;量化资产金额25818.85万元。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170个,完成率59.44%(因2019年撤乡并镇和村建制优化调整改革,目前村民小组合并改革还未开始,影响了工作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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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构建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营机制,明确盈利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红的分配机制。 |
全县9个镇(11个镇乡298个村,18个农村社区,2869个村(居)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率100%(清理经营性资产1894.6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67909.5万元,资源性资产104.35万亩);全县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7060人;量化资产金额25818.85万元。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170个,完成率59.44%(因2019年撤乡并镇和村建制优化调整改革,目前村民小组合并改革还未开始,影响了工作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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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1.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通过制作标语、印发宣传手册、《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形式,把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手段和要求宣传给群众,讲清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新农村的建设,促进农业的发展,有效 的 保护了集体资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集体产权制度不断完善。 3.大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经费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农村基层的工作开展,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幸福感,促进了农村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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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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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村振兴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4.2746万元 | 执行数: | 204.2746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4.274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04.2746万元 | ||
其 它 资 金: | 0 | 其 它 资 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聘请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2.编制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施工设施方案; 3.参加第二批四川扶贫标识产品暨特色优质农产品北京展销会; 4.开展乡村振兴人才专题培训; 5.编制完成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6.编制《大英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7.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项目; 8.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
1.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聘请了四川尚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我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监理相关工作; 2.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聘请了四川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我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设计图及预算相关工作; 3.积极组织了大英县特色农产品参加第二批四川扶贫标识产品暨特色优质农产品北京展会。 4.培训全县各村(社区)返乡创业的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乡村企业家、农村实用人才、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共计60人。 5.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聘请四川省绿态农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遂宁市大英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和《遂宁市大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6.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聘请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负责编制《大英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项目,分别在隆盛镇、蓬莱镇、卓筒井镇实施,其中:隆盛镇40万元主要用于原赵坝村和杜家寨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村容村貌整治;蓬莱镇20万元主要用于吊脚楼村(2社)污水处理(试点)项目,主要是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一套,解决周边31户农户污水处理问题;卓筒井镇20万元主要用于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13户,建设人工湿地4处配套管网24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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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施工监理费用 | 聘请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 聘请监理公司一家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设计方案编制 | 编制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设计方案 | 编制完成施工设计方案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农产品展销 | 参加第二批四川扶贫标识产品暨特色优质农产品北京展销会 | 组织特色农产品参展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人才培训 | 开展乡村振兴人才专题培训 | 返乡创业的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等 | 已培训6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实施方案编制 | 编制完成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 编制完成实施方案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编制乡村振兴规划 | 编制《大英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 编制完成战略规划 | 已完成,待审 | |
项目完成指标 | 环境整治试点工作 | 在隆盛镇、蓬莱镇、卓筒井镇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工作 | 启动环境整治试点工作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 在全县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 争创先进镇、示范村 | 成功创建市级先进镇1个、示范村7个,省级示范村3个 | |
效益指标 | 环境提升 | 2019年我县共改造提升农村户厕6.17万户、新建农村公共厕所10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1套、人工湿地69处,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提升 | |||
效益指标 | 培育乡村人才 | 通过乡村振兴人才专题培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决胜全面 建成 小康提供人才支撑 | |||
效益指标 | 提高农产品知名度 | 组织扶贫标识产品进京参展,为企业提供了展示、交流、销售的平台,推广大英特色农产品,提升其竞争力,同时提升了大英的对外知名度 | |||
效益指标 | 明确发展目标 |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编制,为我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明确了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10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乡村振兴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 单 位 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体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 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实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 对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指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呢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 除 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3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农业农村局下属行政事业单位2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1个。
机构职能。 根据大委办[2019]4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 的 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县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田建设管理、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农业农村人才、农业对外合作等工作。
3.负责由县本级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配合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人员概况。我单位现有参公编制人数66人,事业编制人数111人。2019年末实有在职参公人员62人,事业人员14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669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86.06万元,占90.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9.8万元,占9.64%。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00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1.74万元,占28.7%;项目支出7133.34万元,占71.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整上报。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情况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标准及要求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设备进行统一购置。
2.资产管理情况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办公室负责全局资产管理工作,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设备进行统一购置。
3.信息公开情况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川财预〔2017〕22 号)和《财政厅关于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格式的通知》(川财预函〔2017〕20号)文件要求进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到政府网站上。
4.内控制度管理情况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的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内控管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进行监督,落实制度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实行重管理,落实岗位风险防控措施,新一步建设工作计划,扎实开展风险专项工作,从领导班子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人员都对照自身工作岗位认真查找风险点,填写岗位风险表,查找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部门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
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仍存在细微差异,二是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三是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固定资产折损,未及时进行清理。
(三)改进建议。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二是准确做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附件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由局计财股负责,改革促进股(农经站)具体实施。在实施中,依法按程序组织政府采购(股权证印制),加强使用维护工作,强化主要项目的监测监察。
2.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7号)和《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8〕16号)文件精神,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维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大英县出台了《中共大英县委、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委发〔2018〕16号)以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2019年度县级财政安排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经费100万元,涉及11个镇乡,1个县直部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经费由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向财政部门报送计划,再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当年度预算,在使用时严格按照预算中规定的资金用途和金额进行使用。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县农业农村局,蓬莱镇人民政府、隆盛镇人民政府、回马镇人民政府、金元镇人民政府、天保镇人民政府、通仙乡人民政府、卓筒井镇人民政府、河边镇人民政府、象山镇人民政府、玉 峰 镇 人民政府、智水乡人民政府等1个部门、11个镇乡按照工作任务量进行了统筹安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镇乡工作经费、第三方机构服务费、部门工作经费。
2.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构建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营机制,明确盈利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红的分配机制。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合,没有发生变更事项。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资金下达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进行自评,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下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经费1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资金计划下达10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支镇乡工作经费:2019年5月,拨付全县11个镇乡补助资金共计41.5万元,分别是:蓬莱镇5.9万元;隆盛镇6.6万元;回马镇3.4万元;金元镇2.6万元;天保镇2.6万元、通仙乡2.1万元、卓筒井镇3.6万元、河边镇5.6万元、象山镇3.5万元、玉 峰 镇 3.7万元、智水乡1.9万元;支第三方机构服务费:共计19.34万元,分别是:①股权证采购费:四川天星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印刷《股权证》19.5万元,其中已支付18.5万元,未支付质保金1万元;②项目招标代理费0.4万元; ③支项目招标专家评审费0.44万元;3.农业农村局工作经费,共计13.88898万元,分别是:①支打印资料费0.47298万元;②支购买办公设备及耗材费12.683万元;③支工作人员旅差费0.733万元;以上三项合计支出74.72898万元,结余资金25.2710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县财政相关要求,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等方面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预算中直接下达我局,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蓬莱镇人民政府、隆盛镇人民政府、回马镇人民政府、金元镇人民政府、天保镇人民政府、通仙乡人民政府、卓筒井镇人民政府、河边镇人民政府、象山镇人民政府、玉 峰 镇 人民政府、智水乡人民政府等1个部门、11个镇乡按照职能职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使用资金,坚持每一笔开支按照相关程序审批,资金使用程序合理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规范资金使用,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机关固定资产、财务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大农发〔2020〕54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局相关业务股室结合日常工作,对下达到镇的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全县9个镇(原11个镇乡298个村,18个农村社区,2869个村(居)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率100%(清理经营性资产1894.6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67909.5万元,资源性资产104.35万亩);全县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7060人;量化资产金额25818.85万元。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170个完成率59.44%(因2019年撤乡并镇和村建制优化调整改革,目前村民小组合并改革还未开始,影响了工作进度)。
2.完成质量。全县9个镇(原11个镇乡)168个行政村(原298个村)除整村因土地征用不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外,全县实际开展试点工作的有286个行政村。2019年8月代表四川省在迎接国家农业农村部第三方评估考评中,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考评小组的充分肯定;在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和“三权分置”改革阶段性总结评比中荣获全市第一名,获奖励资金25万元,占比奖励资金50%。
3.完成时效。各镇(乡)、村、组按时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即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等工作)。
4.完成成本。2019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100万元,已使用74.72898万元,结余25.27102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通过制作标语、印发宣传手册、《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形式,把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手段和要求宣传给群众,讲清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新农村的建设,促进农业的发展,有效 的 保护了集体资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集体产权制度不断完善。
3.大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经费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农村基层的工作开展,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幸福感,促进了农村事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按“2020年大英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1分,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秀”。
1.项目决策总分25分,实得22分,绩效目标扣3分。
2.项目管理总分15分,实得14分,制度执行扣1分
3.项目绩效总分60分,得分55分,完成质量扣1分、完成时效扣2分、完成成本扣2分。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济效益不明显。对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作用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需进一步提高。改革工作现仍在扫尾阶段,监督制约机制仍待健全。如还有相当部分村(居)尚未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阻碍了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进程。
3.对专项资金监控力度不够,导致出现专项资金结余情况。截止评价日仍有资金结余24.271万元。
(三)相关建议。
(一)建议探索有效途径,盘活集体资产。鼓励村级发挥自身优势,运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创造和把握机遇,发展农业企业,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等各类经济实体,通过经营收益、入股分红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
(二)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的村居后续管理工作。